摘要: 毋庸置疑,互聯網+的興盛,帶動了各領域的大繁榮、大發(fā)展。文化領域在互聯網共享的帶動下一切呈現欣欣向榮的態(tài)勢。欣喜之余,我們也應正面審視當下
毋庸置疑,“互聯網+”的興盛,帶動了各領域的大繁榮、大發(fā)展。文化領域在互聯網共享的帶動下一切呈現欣欣向榮的態(tài)勢。欣喜之余,我們也應正面審視當下存在的問題:君不見知識大繁榮的背后是知識過量且知識密度、營養(yǎng)價值低的沉渣泛起,君不見知識紛繁的背后是知識“價值”嚴重泡沫化,致使有價值信息被淹沒的暗流涌動,君不見供給超量背后是低質內容充斥、供給質量參差不齊的江河日下。
面對如此,我們就此沉淪莫衷一是,任由其隨波逐流發(fā)展下去嗎?當然答案是否定的??梢娍茖W化、系統化知識價值尤為凸顯重要。它不僅能向特定群體提供有效的、視角獨特的、思考深入的價值以滿足人們的制定化需求,更能使人們獲得具有針對性的專業(yè)知識或見解,由此節(jié)省時間和精力,從而提升工作效率以及提升自我??茖W化、系統化知識價值需求量上升的本質背后,不僅彰顯出消費升級的必然結果,更能反映出文化知識市場與整個社會大背景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遙相呼應。
知識付費讓知識的價值“更上一層樓”。知識付費的背后是人們對知識需求的提高、知識在市場中的價值的體現。知識付費又恰恰正向激勵了內容供給群體更致力于生產高質量、高價值的原創(chuàng)內容,從而達到提高內容的供給質量的目標,還能起到過濾無效內容,實現信息的精準傳播,降低知識的時間,提高各項效率。由此開啟了以“知識”作為販賣物的有償共享經濟模式,讓知識的“價值”大放異彩。
讓版權保護為知識的價值提升添“一抔凈土”。互聯網的興起,讓我知識的天空更加廣闊,人們不知不覺單純從知識的接受著轉變成知識的原創(chuàng)者,不知不覺讓知識傳播的專業(yè)化轉變?yōu)榇蟊娀幕袌龅姆脚d未艾正是這背后最真的寫照。而當知識變得易復制、易傳播后,侵權門檻的降低隨之而來。當法律的滯后性與文化產業(yè)的創(chuàng)新型正面碰撞,當維權成本與維權收益成為以卵擊石,當授權機制與授權平臺姍姍來遲,其背后的危害遠遠不止原創(chuàng)者失去經濟支持,更甚者致使原創(chuàng)者失去創(chuàng)作動力。最終的受害者仍舊是消費者,致使無法在獲取優(yōu)質的內容。
甘瓜抱苦蒂,美棗生荊棘,想要實現知識的“價值”與“價格”天平平衡,我們必須承受的住刮骨療毒之苦。這就要求我們轉換發(fā)展理念,變政府“端菜”為群眾“點菜”,責任主體部門在加強探索網絡版權保護工作的新舉措、新辦法之余,更要與群眾相協調,舉辦各類活動,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努力促使公民參與到治理中來,在促進全民提高版權意識的過程的同時,實現版權保護日用而不自知的社會良好氛圍。未來在我們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勢必會讓文化知識更加大放異彩。范國棟